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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临安引进党政储备人才10人招聘信息

[ 2017年11月28日 ]

单位名称:杭州临安引进党政储备人才10人

专业要求:不限

学历要求:博士、硕士

应聘方式:网申,下载并填写附件的《报名表》并将相关资料发送至lazgtx@163.com (详见岗位介绍)

截止时间:2017-12-15

联系方式:

岗位介绍:

    杭州市地处浙江省北部、长江三角洲南翼,是浙江省省会和政治、经济、文化、金融中心,长江三角洲中心城市之一。

   临安位于杭州西部,距离主城区20分钟车程、萧山国际机场1小时车程、上海2小时车程,连接杭州地铁5号线的轻轨已经动建并将于2019年通车,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今年9月,临安正式成为杭州市“第十区”,区域内坐拥高校4所,科研院所46家,位于辖区东部的青山湖科技城,更是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上的重要节点,新生的临安区正迎来历史性的发展机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储备,加快推进“美丽幸福新临安”建设,杭州市临安区拟面向“双一流”高校(学科)引进一批优秀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引计划和对象

   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计划面向“双一流”高校(学科)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招引党政储备人才10名。不限生源、不限户籍。

招引计划表

专业要求

名额

城市规划与设计、城乡规划、建筑学、土木工程、结构工程、工程力学等相关专业

4人

金融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国民经济学等相关专业

4人

信息与通信工程等相关专业

2人

二、相关政策

   1.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列入全额事业编制,并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2.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为博士研究生的,首次聘用3年,为所聘单位中层正职,期间享受相当于副处标准经济待遇。聘期满表现优秀且符合任用条件的,可提拔为党政机关副处级领导干部,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务员登记。首次聘期满表现一般未能提拔的,根据个人实际任职职务,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为硕士研究生的,首次聘用3年,聘期第1年为所聘单位中层副职,期间享受相当于所聘单位中层正职标准经济待遇。聘期第1年表现优秀并符合任用条件的,提拔为所聘单位中层正职,聘用期间享受相当于副处标准经济待遇。聘期满表现优秀且符合任用条件的,可提拔为党政机关副处级领导干部,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务员登记。首次聘期满表现一般未能提拔的,根据个人实际任职职务,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3.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在聘期间给予生活补助、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分5年按年度发放。

   补助标准表

(以下各金额为5年的最高补助总额)

补助对象

生活补助

(万元)

购房补助

(万元)

租房补贴

(万元)

博士研究生

30

30

9

硕士研究生

20

15

6

 

 

    4.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在聘期间享受区每年组织的健康体检、学术疗休养活动(提拔为领导干部后执行领导干部的有关规定)

 

  5.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于聘用时约定在临安最低服务年限5年,未满解聘的不予保留事业身份。

  6.党政储备人才引进后,根据人岗相适要求,先统一选派到基层、重点工作平台等岗位培养锻炼。

三、招引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工作,具有较强的基层适应性、相融性;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

    4.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获得者等优先;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在32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引进方式

      按公开报名、面试考核、择优选拔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网络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5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报名方式:应聘者下载并填写《临安区引进党政机关储备人才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就业协议书(往届生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身份证以及证明本人能力水平、业绩阅历等相关个人材料(如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扫描件,以电子版形式一同报送至临安区委组织部(人才办),邮箱:lazgtx@163.com

2.高校现场报名

    选择部分“双一流”大学进行现场宣传、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二)面试考核

    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择优比选后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侧重对应聘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了解。面试后,对初步意向人选的各方面现实表现进行了解、核实、比选,择优录取。

(三)任(聘)用

    按面试考核结果确定拟任(聘)人选,签订就业协议,经体检、公示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任职(聘用)手续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空缺。

咨询电话:0571-58616807(区委人才办)

                 0571-63723364(区人力社保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企业介绍:

相关附件:

  1. 报名表.doc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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