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工作

当前位置: 思政工作 >  新闻通知

【重要提示】电院学生出访(出国境)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

[ 2016年11月23日 ]

各位同学好:

 

按照学校对因公临时出国(境)的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因公临时出国(境)的规范管理,也为了帮助同学们准确理解学校对因公临时出国(境)相关条例精神,学院就学生因公出国(境)的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做了进一步梳理,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附件并严格遵照执行。即日起提交因公出访申请的同学,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学院将不再为其更改批件或补报申请,可能直接导致机票等不能报销(相关内容见学院主页:http://hr.seiee.sjtu.edu.cn/hr/info/11861.htm


       重点注意事项:

1.  所有因公出访人员需尽早发起因公出国(境)的审批流程,出行前需完成全部网上审批手续,以收到出入境管理与服务中心发送的审批完成邮件为准。

2.   出访人需主动跟进审批,关注流程,必要时联系各个审批部门催促指定的审批人,务必保证出访前完成因公出国(境)审批流程

       3.  出访人应严格计算好往返时差,财务处报销时护照上的出入境记录日期必须不超出批件上的日期范围, 否则无法完成报销。

4.  如需更改行程(出于非不可抗力原因),比如延长出访的前后时间或增加邀请单位,行前需提供新的邀请信,并完成更改批件申请。访问出发后发起的更改批件(出于非不可抗力原因)申请将视为逾期申报更改,不予通过。

5. 任何由于机票的原因(买不到机票、改签航班、价格太高等)导致行程改变并需要更改批件的申请需在行前或者出访完成之前申报,访问完成之后申报的也视为逾期申报更改批件,不予通过。

6.  因公出访任务中不得任意改变行程,不能从事与任务无关的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7.  修改经费的相关申请可照常进行,出访前或出访后均可提出申请。

 

重要提示:

1. 请出访人认真阅读附件中的注意事项及常见违规案例。

2. 出访前如对自己的行程及审批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学院人力资源与国际事务办公室杜老师:34204522/34206760

学生-因公出国(出境)办理流程


电院学生办

2016年11月



访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