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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院2017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工作安排

[ 2017年3月15日 ]

为做好2017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时间节点

1.  33月20日至24日   办公日8:30—16:30办理离校手续

2.  33月24日          电院按系举行学位授予仪式(具体安排见电院学生办网站通知)

3.  33月20日下午1:30~3:30,以班级为单位,班长携带500元押金至电院3-107卢宙老师处领取本班学位服。

4.  33月24日下午3:30~4:30,以班级为单位,班长至电院3-109领取本班毕业礼物

5.  33月26日(周日)  学校毕业典礼(详细计划另行通知)

6.  33月26日下午2:00~4:00,以班级为单位至电院3-101归还学位服并领回押金。

7.  33月27日至28日  办理行李托运(徐汇校区为3月27日)

8.  33月28日           全体毕业生离校完毕

 

(二)离校手续办理:

1】2017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实行网上办理离校手续,毕业生应先在网上(http://lixiao.sjtu.edu.cn)通过统一认证登录查询离校手续办理须知,然后根据查询提示信息到相关职能部门(图书馆、宿管部门、户籍管理部门、组织部、团委、财务处、水电管理中心、研究生院、学生处)办理离校手续。

2】毕业证书发放

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领取请咨询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各系教务老师,电院3-106,34204501。

3】党组织关系转移

电院于3月22全天、23日上午在电信群楼3-103党建办公室集中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党员(包括预备党员)由本人到学院党建办公室办理。相关事项咨询各系党建老师。

4】团组织关系转移

28周岁以上的毕业生团员不需办理相关手续。二十八周岁以下毕业生团员至电院3-105院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毕业生党员的团组织关系随党员组织关系自然转移,不必再到团委办理团籍转移手续。非党员、非团员的春季毕业研究生由学校负责统一在网上离校系统进行确认登记,不需办理相关手续。

5】《报到证》发放

《报到证》应在所有离校手续办理完后,学院方可发放,并在网上进行登记。第一批报到证于3月23日后到电信群楼3-107就业办领取,如未在领到《报到证》,应到校就业中心办理打印《报到证》事宜。

注:在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春季毕业研究生必须办理完进沪就业《居住证》申请相关手续或已获得进沪就业户籍申请批复后,才能顺利取得《报到证》。

6】上海市户口申请

2017届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相关规定一旦出台,请春季毕业研究生尽快递交申请材料,详情可关注电院学生办网站 http://xsb.seiee.sjtu.edu.cn。

7】户籍迁移手续办理的有关规定

   (1)离校时,属学校集体户的毕业生应及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逾期未迁出者的相关业务申请(如《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等)将无法受理。相关流程规定可详见保卫处网站(bwc.sjtu.edu.cn)。

(2) 已完成就业信息登记、明确落户地址的毕业生于3月13日起可办理迁出手续。具体办法:持身份证、校园卡到户籍所在校区的保卫处户政科开具《准予集体户口迁移证明》后,到校外属地派出所(地址见附件2)打印《户口迁移证》,最后凭《户口迁移证》至保卫处进行户口迁出网上登记。《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30天。

升学的毕业生凭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注明原班级及学号);户口未迁入学校(含上海生源)的毕业生若网上审核未通过,请持身份证、校园卡到户政科办理。

涉及户口迁移事项,应当由学生本人亲自办理。本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的,可以采取公证的方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凡在校就业中心办理进沪就业户籍申请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其户籍自动暂留。一旦审批结果公布,应凭《关于同意接受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的通知》(申报“社区公共户”者最后凭《申报户口证明信》)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申报“社区公共户”条件及准备材料可登陆上海市公安局网站、校就业信息网查询,或向拟落户地派出所询要《窗口服务告知单》。

8】财务处办理离校手续有关规定

(1)经办过暂借款项目未冲账的春季毕业研究生,在3月15日前及时到财务处冲账。

(2)中行卡应在离校一年后再去银行办理注销,以免各种奖励无法进卡,补助发放至离校为止。

(3)尚未缴清学费、住宿费、培养费的春季毕业研究生,请尽快在网上进行缴费(www.jdcw.sjtu.edu.cn/payment)或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上海交通大学财务平台”缴费,未缴清费用的春季毕业研究生无法办理离校手续(咨询电话:34206443廖老师)。

(4)外地就业春季毕业研究生凭《报到证》在办理离校手续的当天到财务处领取派遣路费。

9】学生处办理离校手续的有关规定

在校期间向银行贷款的春季毕业研究生,应在3月15日前到学生处学生事务中心(学生服务中心200号)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相关程序到学生处学生事务中心咨询。

10】水电管理中心办理离校手续有关规定

凡在校内学生公寓住宿的春季毕业研究生于3月16日前在校园网http://mypower.sjtu.edu.cn或圈存机查询自己宿舍的电费余额,如欠费或少于离校日前使用的电费,请尽快充值以保证离校前用电正常。如余额多于离校前使用的电费,同宿舍最后一位离校学生可携带校园卡或缴费凭证至水电管理中心办理退款。水电管理中心办理地点:徐汇校区在第三宿舍东侧二楼,闵行校区在基建后保楼110室(西34栋宿舍东侧)。

11】宿舍管理部门办理离校手续有关规定

毕业生在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必须将原寝室钥匙交还到所在宿舍楼管理室。毕业生归还钥匙截止时间为3月28日晚22:00,此时全体毕业生已离校完毕,不再享受在校生的待遇。如因特殊原因,应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院(系)审核后,经宿舍管理部门同意方可办理延长住宿的相关手续。批准延长的毕业生的住宿由宿管部门统一安排,费用由本人自理。

12】行李托运

需要在学校办理行李托运手续的毕业生,请与巨海物流交大服务中心、顺丰速运驻交大(闵行校区)代理站进行联系,办理托运地点:闵行校区宿舍楼西63栋对面草坪,时间为3月27日-28日9:00~16:30;徐汇校区学生公寓三号楼东侧门口,时间为3月27日9:00~11:30。

三、其他

1、建议毕业生在离校前将校园卡内金额消费完毕。学校根据离校系统信息于4月10日冻结离校毕业生的校园卡,校园卡内余额将在一个月内统一退还到毕业生在财务处登记的银行卡中,并将校园卡销户。以下几种情况校园卡余额不能退还到银行卡中,还需自行到校园卡充值点(地址见附件2)办理销户退余额手续:(1)3月24日前未办完全部离校手续或批准延期住宿的;(2)在本校继续升学或工作的;(3)银行卡未在财务处登记或已注销的;(4)其他特殊原因。校园卡冻结后,因余额无法退还银行卡而暂不销户的,按每日0.1元收取账户保管费。如有疑问,请与校园卡运行管理中心联系,查询电话:34203030。

2、对于结业学生,院(系)必须在《报到证》备注栏内写上“结业生”。

3、凡经宿管部门验收后的家具等公共设施,在原房间人员未全部离校前,该寝室公共设施由尚未离校人员负责,如有损失,按价赔偿。

学校有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的办公地点

 

      办公室地址

办公室名称

徐汇校区

闵行校区

图书馆

徐汇社科馆阅览室Ⅱ(西)服务台

主馆一楼、包玉刚馆一楼、李政道图书馆二楼总服务台

宿管科(徐)

生活园区管理中心(闵)

第三宿舍东侧一楼

学生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户政科

华山路一号门旁保卫处户政科(户口受理窗口)徐家汇派出所(零陵路721号)

老行政楼北楼底楼大厅,华坪派出所(新闵路560号)

组织部

 

行政楼A203室(先到院系学生办咨询)

团委

 

逸夫楼305

学生处

 

学生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就业中心

学生服务中心

学生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校园卡充值点

研一楼一楼充值点

第一餐饮大楼后面闵西校园卡充值点

财务处

总办公厅101

行政楼B楼底楼会计核算中心咨询台

水电管理中心

第三宿舍东侧二楼

基建后保楼110室(西34宿舍东侧)

研究生院

涉及国家秘密的论文归档统一在陈瑞球楼443室,其余论文需电子版上传至研究生院信息系统,博士论文还向学院归档一本纸质版论文

信息安全管理办公室

 

行政楼B203

 

电院学生办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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