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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弘毅奖学金评审通知

[ 2017年10月26日 ]

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激励在校学生开拓国际视野,沙烨学长在我校设立“上海交通大学弘毅奖学金”,以表彰激励品学兼优、竞争参加优秀海外项目的在校学生。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弘毅奖学金”捐赠协议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度弘毅奖学金评审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名额及金额

1. 奖励对象:上海交通大学全日制在读的本科生(大一新生除外)。

2. 奖励名额:全校共10人;

3. 奖励金额:25000元;

二、评审条件

申请“弘毅奖学金”的学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2. 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表现突出;

3.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身心健康,热心公益,乐于奉献;

5. 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6. 评奖学年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30%及以上,且入学以来无挂科或重修。

7. 2017年暑期在国际顶尖高校(世界综合排名或专业排名前十)进行过2个月以上的学术研究,并取得显著成绩。

三、提交材料要求

所有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中午12:00

(一)电子版材料

1. 通用汇总表。将汇总表命名为:“学院+弘毅奖学金推荐汇总表”;请按样表(不要改变表格格式)要求认真填写。

2. 通用申请表。将申请表命名为:“学号+学生姓名+弘毅奖学金申请表”;请按样表(不要改变表格格式,其中申请理由不少于400字)要求认真填写。

以上两项材料请打包并命名为“姓名+弘毅奖学金材料”。电子版材料请提交至seieejiangxuejin@126.com

(二)纸质版材料

1. 通用申请表,请统一按样表要求打印,不要改变表格格式,其中申请理由不少于400字;

2 申请书    称谓为‘尊敬的沙烨学长’

3 各类证明材料,


a.成绩单及排名证明(由学院统一提供);

b.海外研修证明材料,需院系等相关负责单位盖章;并提供出入境证明。

c.相应的科研成绩成果清单、各类获奖证明和学生工作证明等材料(评选年度内)。

纸质版材料提交到3-102助管处

四、其他要求

1. 申请人须保证个人相关经历及材料的真实性。如有造假,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2.该奖学金需严格遵循材料提交截止时间要求,超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材料将记为不合格材料。

1.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新评审批表模板(本科通用)

4.上海交通大学奖学金申请书模板

通用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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