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

当前位置: 学生事务 >  奖学金

【本科生】2018年学业进步奖学金评选通知

[ 2018年11月7日 ]

一、名额及奖励金额

学业进步奖学金仅可15、16级学生参评,其中F15级48名、F16级48名,(以进步率作为评选标准),奖励金额500/人。


二、申报及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勤奋学习,2017-2018学年学积分相较于2016-2017学年有显著进步

32017-2018学年学积分不低于70

42017-2018学年没有出现不及格科目

5、尊重师长,有爱同学,乐于助人,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三、评选办法

1、与A/B/C等奖学金可以兼得;

2、符合上述申报要求的学生自主申报;

32016-2017学年学积分记作X2017-2018学年学积分记作Y,记进步率β=Y-X/X

4、以进步率β系数为评选标准,从大到小在所在年级的所有申报者中进行顺次排位,排名靠前者优先获得。


四、特别说明

1、学生自主申报,学院对学生的申报资格予以审核,不符合基本申报要求的学生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2学业进步奖学金旨在鼓励学业成绩进步显著者,故名额分配上不以专业做区分。

3、致远荣誉计划的学生不在电院参评。

致远计划学生名单(理科+工科)

五、时间节点

学生自主申报:请有意申报学业进步奖学金的同学到一门式网站https://ssc.sjtu.edu.cn/f/e96ce364 填写个人信息进行申报,申报时间为201811月8日9:00-201811月8日24:00


电院学生办

2018年11月7日

访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