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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条例(2014.4)

[ 2014年10月16日 ]

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条例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条例(2014.4)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培养我院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按照《上海交通大学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条例。

一、综合测评项目组成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包括学业成绩、素质拓展测评成绩、成果奖励成绩和违反校纪校规处罚成绩四个部分。

学业成绩占综合测评的70%,素质拓展测评成绩占综合测评的30%,成果奖励成绩为附加成绩直接加入综合测评最终成绩,违反校纪校规处罚成绩直接从综合测评最终成绩中扣除。

素质拓展测评部分分为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技学术与创业创新、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技能培训及其他等六大类组成,具体详见“素质拓展测评项目”。

二、操作办法及流程

(一)制定个人素质拓展计划:

  1. 参照素质拓展测评项目,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学生需在每学期初制定本学期个人素质拓展计划。制定计划时,原则上所选总学分不低于10分,同时必须包含必修项目。
  2. 由于所列素质拓展项目有限,学生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自己提出需要拓展的项目,学期初上报学院团委,经认证如果项目可行,则学院会确定相应学分值。
  3. 制定好个人学期素质拓展计划后,每位学生需认真完成各拓展项目,学期末配合各项目负责部门做好考核。

(二)素质拓展项目考核方法:

  1. 每个素质拓展项目设定相应考核人员,如:班级测评小组,班主任,思政教师,院团委,院学生党总支,院学生综合事务办等。奖励项目的考核由院团委负责,请各位学生及时把相关奖励项目的证书或证明递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
  2. 考核人员需根据被考核学生在项目中的表现以及相关标准予以相应客观的考评,考评过程中必须做到公平、公正的原则。考核成绩采用量化标准,按照百分制记分,各测评项目如使用其他记分方式,应当折合成相应的百分制。
  3. 考评过程中,除学院在项目开展前特别说明的考核项目外,考核人员对同一项目所有学生的考评成绩平均分不得超过90分,否则所评定项目成绩无效,低于85分的成绩不计入平均分。
  4. 学生如对考核成绩有所异议,可以及时向学院相关老师和部门咨询,相关老师和部门需在3天内给予明确答复。

(三)、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

  1. 测评时间区间:

每学期开学时测评上一学期的成绩,时间区间为上一学期开学注册日始至本学期开学前一天止。活动以开展时间为准,证书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1. 成绩组成:

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70%+素质拓展测评成绩*30%+奖励成绩- 处罚成绩

  1. 学业成绩:

学生的学业成绩计算方法详见《上海交通大学学分制课程修读管理规定》。

  1. 素质拓展测评成绩:

(1)若所选总学分在10分或10分以下:

素质拓展测评成绩=Σ(j项目成绩×j项目学分)/10

(2)若所选总学分在10分以上:

学生在选择的总学分里自主选择成绩较高的n(n>10)分项目(含必修项目),然后

素质拓展综合测评分=Σ(j项目成绩×j项目学分)/n

  1. 奖励成绩:

 按照奖励成绩相关规定,直接记入总分;

  1. 处罚减分:

按照处罚成绩相关规定,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四)、成绩审核确定

  1.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具体工作在思政教师和班主任的指导下,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测评结果最后在班级内部进行公示,如无异议,需经过班级同学签字确认后,上报学院。
  2. 如学生对测评结果有异议,可以向相关思政老师进行投诉,思政老师在收到投诉一周之内给予明确答复。

三、综合测评成绩适用范围

1. 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将作为各类奖学金评选的主要依据;

2. 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将作为学生选专业的重要依据;

3. 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将作为毕业生就业时向用人单位推荐的重要依据。

四、其他说明

1. 本条例于2014年4月26日由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通过,自2014年9月1日起实施,由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办负责解释,原相关条例相应废止;

2. 学生素质拓展项目的认证工作由院团委负责,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审核完后由院学生综合事务办公室负责备案。

 

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01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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