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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领取的通知

[ 2015年10月26日 ]

关于2016年毕业生(本、硕、博)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领取的通知

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

各位同学:

     就业协议书(俗称:三方协议)已由学校发至学院。凡求职的毕业生在获得书面/口头/mail/等形式的offer后,可以到电院职业发展中心【电信群楼3-107室】,凭学生校园卡向毕业指导教师领取。

特别强调: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以及获得直升资格的毕业生不能领取此协议书!

备注:就业协议书一式五联,带复写功能,甲方(用人单位),乙方(毕业生),鉴证方为学生所在学校。我校由校就业中心负责第三方的鉴证工作【学生服务中心二楼就业服务窗口】。经校就业中心鉴证盖章过后,用人单位、毕业生、学校各执一联,其中第二联(红色一联)为办理相关手续使用,由单位或个人留存(此联为进沪审批附件材料之一);第五联为用人单位填写只为类别代码参考使用。

特别说明:每位参加就业的学生原则上只能持一份协议书,第一份协议书在院系领取。若签订后再解约,须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凭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解除协议证明,至【学生服务中心二楼就业服务窗口】办理手续方能申请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请各位同学在签协议前慎重考虑!

由于应届毕业生尚未有资格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书便是针对应届毕业生所提供的一份正式协议,是为了保护应届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其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时为止,

 附——上海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使用方法&注意事项!

“就业协议” 签约步骤

步骤1】学生在就业协议书上填写“乙方”个人信息并签名,用人单位填写“甲方”信息并盖章,务必请单位填写“档案接收”一栏,申请上海户口的同学可以待定;(次序不分先后)

步骤2】学生登录www.job.sjtu.edu.cn网站,学生服务栏目下面点击“毕业去向登记”→新增→选择派遣(根据自我情况选择类型,如公务员、非公务员、自主创业等)→根据提示点击“下一步“,核对生源信息,完善去向信息,填写离校后联系信息等最后保存成功并提交鉴证。(系统将给出提示信息)可参考毕业生就业导航P10/15;

步骤3】学生到【学生服务中心二楼就业服务窗口】办理鉴证手续,就业中心收走并保存 “鉴证登记单位“一联;

步骤4】学生将其余联分别交与用人单位(第三联),自己保存(第四联),第二联可用于申请上海户口或居住证。

 

●“就业协议”  注意事项

1】就业协议谨慎使用,每位学生只有一份;

2】学生只有在签定就业协议时,方可提供成绩大表及校推荐表原件;

3】办理解约手续,需要请用人单位提供一份同意解约证明,凭该证明再到【学生服务中心二楼就业服务窗口】申请新的就业协议;

4】据往年经验,5月31日是申请上海户口的截止日期!毕业生可以根据当年的就业政策办理入沪户口审批手续,相关政策和计划一般为当年3月份左右发布。5月31日后签约上海单位的外地生源,可以按要求办理《就业通知单》。详情请等待上海市具体政策通知。

5】建议毕业生6月10日前完成就业协议鉴证手续,学校将负责集中代办报到证。错过代办机会的毕业生,可以在7月15日后按照要求自行前往上海市学生事物中心申领报到证。根据不同情况,需办理签约单位报到证,回原籍报到证,就业通知单,详情请阅读http://xsb.seiee.sjtu.edu.cn/xsb/info/10644.htm 。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地址:冠生园401号 咨询电话: 64829191

 

更多就业相关事宜请仔细阅读毕业生就业导航

  电院职业发展中心            电信群楼3-107室        电话:34205252

三方协议实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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