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关系转出申请流程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流程图及说明
1.电院党建系统网站组织关系转出预登记
登录http://xsdj.seiee.sjtu.edu.cn,使用Jaccount账户登录进行组织关系转出预登记。根据填表须知进行相关内容填写。等待党建老师审核后填写《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申请表》
2.填写《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申请表》
按表格要求详细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其中“组织关系转往何处”栏填写说明如下:
1)转往外省市:
教育系统单位抬头是省(直辖市)级以上教育系统工作党委(而非高校名称);
非教育系统单位抬头是县级以上组织部;
2)转往本市:
去教卫系统单位的介绍信抬头开至该单位党委组织部;
非教卫系统开至所在单位党委或街道党工委或党员服务中心;
3)校内转接:
需注明具体情况:本院直升、延期、跨学院转接等。
注意事项:
1)具体转出单位党组织的名称和抬头名称须由毕业生党员本人向用人单位询问并提供给党建老师,转往外省市在询问时一定要说清楚是从上海市转出的;
2)转往本市(上海市)需提供网上接收党组织,网上接收党组织与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可能不同,请向用人单位询问清楚;
3)工作或学习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按照1、2进行;
4)毕业后去向待定的毕业生党员:暂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5)毕业后出国留学的毕业生人事档案不再保留在学校档案馆,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往档案保管单位,也可以转往本人或者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此类情况在转移组织关系前一定要与转入单位联系协商,经对方同意方可开具介绍信;外省市不可以写街道,须写街道所在的县级党组织,上海市可写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6)“组织关系转往何处”是党组织的名称,不等同就业单位名称;
2. 递交所在党支部核实填写信息
所在党支部审核申请人的“支部名称”、“入党时间”、“党费缴至年月”等信息。确认无误后由所在党支部书记和相关党建老师签字确认并记录支部人员变动情况。
3. 预约党总支相关办理老师具体办理时间
由于党总支相关办理老师兼任学生办其他工作,为了保证手续办理的顺利进行,希望申请人或代办人能提前和老师预约办理时间并核对“组织关系转往何处”信息。
党总支相关办理老师联系方式:
梁玉杰: 34204101 电信群楼3-103
田怡萌: 34204520 电信群楼3-103
4. 非本人办理组织关系转出附加流程
组织关系转出须有由申请人本人办理。如遇有特殊情况者(出国、生病或者其他不可抗拒原因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进行办理。办理相关手续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申请表》(须委托人和代办人共同签字);
2)《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委托书》(须留档);
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留档);
4)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5. 开据组织关系介绍信
按预约办理时间找党组织相关办理老师开据《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当场核对《介绍信》上的所有内容,避免组织关系转接问题。
6. 携《介绍信》至组织关系转往地办理组织关系转入
在有效期内将《介绍信》递交至新党组织,根据要求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注意事项:
1. 注意介绍信的有效期,上海市30天,外省市90天;
2. 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出后在有效期内如需修改要出具情况说明并留档保存;
3. 组织关系介绍信如丢失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报告,在情况审查后可予以补开,原介绍信作废;丢失介绍信的党员应在接受批评教育后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及检讨,补开介绍信需书面检讨书留档保存;
4. 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及时转接,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需要对具体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对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应接受严肃的批评和教育,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及检讨,重开介绍信需书面检讨书留档保存;
5. 党员自带组织关系应及时转接,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参加组织生活,未交纳党费的,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8. 《介绍信回执》寄回
在组织关系转入完成后,《介绍信回执》必须在转入后一个月内反馈原党组织。可根据接收组织要求由个人寄回或传真。
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
上海市东川路800号 中共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总支委员会
联系电话:021-34204101 传真:34204520 邮编:200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