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关于开展2016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励志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本科生)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共意识,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廖凯原基金会特在我校设立“凯原励志奖学金”,现将本年度凯原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名额分配
全日制本科生,凡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均可申报:
(1)2016年9月仍在校,并履行正常学生证注册报道手续的(即已直升本校研究生或博士,确定在交大读研/博的大四同学也可以申请);
(2)在交大就读目前学历期间曾经获得过助学金的,或者在上海交大贫困生数据库中的。
但在申请时前一年的2月1日至申请年的1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评选年度”)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
(一)考试不及格的;
(二)受纪律处分的;
(三)因公派出国、中止学业或者休学等原因离校的;
(四)延期毕业的。
“凯原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应当坚持下列标准:
(一)思想端正,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二)学习勤奋,态度端正,成绩优秀,科研突出;
(三)热心公益、成绩显著;
(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自强自立。
电院(包括原电院、信安、软件、微电子)上报本科生候选人2名,这2名候选人最终将与全校其他学院的共计90名候选人一起参加学校的最终评审。
二、奖励金额
每人1.25万元。
三、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书》纸质版(申请书首行居中写“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书”,抬头顶格写“尊敬的廖凯原基金会”,内容自定,最后落款手写签名,日期);
(2)《附件2 2016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命名为“姓名+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如张三的申请表文件名为“张三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3)“附件3 2016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电子版。以自己的名字命名,如“张三 2016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
(4)成绩单(学院统一打印,无需提交)。
(5)在评选年度获得的奖项材料,纸质版。(注:“评选年度”为申请时前一年的2月1日至申请年的1月31日期间,下同)。
(6)在评选年度其他科研竞赛、奖项等证明材料,纸质版。
(7)足以证明申请人品学兼优的其他书面材料,纸质版;
请申请的学生于4月19日下午5点前将以上所有纸质材料提交至电院3-102助管处。电子版(不要打包)发送至seieejiangxuejin@126.com,邮件命名为“姓名+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材料”。
四、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学生办根据材料进行审核,学生办根据材料进行审核,选拔合适的候选人进行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答辩。初选名单将于4月20号下周三公布在学生办网站。
(二)暂定4月21日或22日进行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辩,具体答辩时间会同初选名单一起公布,答辩需准备PPT。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的学业情况、社会工作、勤工助学、科研成果等确定通过学院初审的2人名单。
(三)学校初评委员会以现场面试的方式从90名候选人中选出60名获奖人和5名候补获奖人确定。面试需要准备4页ppt供面试时展示使用,第一页为候选人基本情况及照片,后三页展现学习、科研、学生工作、公益活动及综合能力。具体面试时间等事宜等待学校学生事务中心通知。
(四)凯原励志奖学金终评委员会审核确定60名获奖学生。
六、其他
(一)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评审资格,情节严重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凯原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不再参加2016年秋季包括国奖在内的专项奖学金的评审。
附件3 2016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 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
电院学生办
201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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