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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2017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和材料提交通知

[ 2017年9月12日 ]

各位同学:

2017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已经开始。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具体申请条件为: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优先;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内无不及格核心课程(具体课程请参照评选奖学金的课程要求)。


申请学生必须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生,且已通过认定,列入经济困难生数据库中;

同一学年内,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只能获得其一);

材料提交要求:

纸质版:

1.附件中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学校审核意见处,请先签署院系意见并加盖院章,不在库困难生提交家庭经济情况认定表(有民政部门、学院盖章);

2.成绩单由学院统一开具,无需提交;


获评同学请于9月30日17:00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3-102助管处,请在材料左上角用铅笔标注自己的思政老师名字,才算完成申请。


附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电院学生办

201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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