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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届上海交通大学电院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 2021年4月23日 ]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印发继续开展评选市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沪交学 [2019]49号)的要求,我校继续在2021年全日制本科生中评选市、校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市优)

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校优)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小组,由院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评审小组组长,评选结果经院党政主要领导审核,报学校学生就业服务和职业发展中心核实,由主管校领导同意签发。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报上海市教委批准。

 

三、参评对象:

1、评审年度(2021)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延期毕业生原则上不得参评

2、留学生毕业生请关注留学生服务中心相关通知,不适用于本条例。

 

四、参评条件:

1、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4、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秀,能够如期毕业(指当年度可以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5、能以国家利益为重,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能坚持国家需要、社会期望、个人价值相结合的原则。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赴国防军工重点单位、基层公共部门(选调生)、中西部东北部重点单位(国企、央企等)就业、重要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或最高学历期间积极参军入伍、或最高学历期间参与挑战杯并获得特等奖的同学予以优先推荐评选。

 

五、具体要求:

 

评选校优秀毕业生:

1、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三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荣誉称号。奖学金包括校优秀奖学金(A/B/C、学业进步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不包括助学金)。 荣誉称号包括:“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党支书)”、“优秀团员(团干部)” 、“学术之星(提名)”等;

 

2、曾担任院(系)、班级的学生干部职务,或积极参与学校、院系和班级活动以及社会实践活动;

 

评选市优秀毕业生:

 

1、在校期间连续三年(以获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荣誉称号,且其中至少有一次获评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国家奖学金。奖学金包括校优秀奖学金(A/B/C、学业进步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不包括助学金)。 荣誉称号包括:“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党支书)”、“优秀团员(团干部)” 、“学术之星(提名)”等;

 

2、曾担任院(系)、班级的学生干部职务,或积极参与学校、院系和班级活动以及社会实践活动;

 

六、特殊表彰指标:

为鼓励和引导优秀学生夯实自身所学、服务国家建设,特对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赴国防军工重点单位、基层公共部门(选调生)、中西部东北部重点单位(国企、央企等)就业、重要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或最高学历期间积极参军入伍、或最高学历期间参与挑战杯并获得特等奖的同学予以优先推荐评选,单独评审,具体说明如下:

 

1、对于在校期间参军入伍的同学,以上海交通大学武装部提供的名单为准;对在校期间参与挑战杯并获特等奖的同学,以上海交通大学团委提供的名单为准。

 

2、申请者赴国防军工重点单位、基层公共部门(选调生)、中西部东北部就业、重要国际组织,且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并在学校就业中心鉴证完毕;申请时学生需提供已经鉴证完毕的三方协议复印件。如果三方协议已经给用人单位还没有返回,可请用人单位出具“已经收到XX学生的三方协议,正在与学生签约过程当中”的证明,证明需加盖单位印章(证明可以为照片打印件等形式)。

 

3、申请者一旦获评,今后不得违约,学生需签署承诺书,如违约,学校有权撤销优秀毕业生资格;

 

4、“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校优)特殊表彰指标申报标准:

满足上述第四条中的参评条件,并且在校期间学业全部合格,能够如期毕业(指当年度可以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市优)特殊表彰指标申报标准:

满足上述第四条中的参评条件,并且在校期间学业全部合格,能够如期毕业,并在就读该学历期间至少荣获一次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学金。关于荣誉称号和奖学金的范围见上述第五条。

 

6、关于基层公共部门就业、国防军工单位就业的说明:

 

(1)基层公共部门就业含:上海市“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调生”计划、参军入伍和西部志愿者服务计划,不含支教保研。

(2)国防军工单位就业含: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七、评选流程:

非特殊表彰指标的优秀毕业生评审采取学生申报、班级评选、学院审核的方法,由学生自行申报,上网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附件,学院审核材料后按照班级申报的人数分配名额,班级召开班会,进行无记名投票确定获评同学。申报特殊表彰名额的同学,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小组根据申报者材料择优评审。

 

1、网上申请

4月23日~4月28日,学生在线自主申报,申报网址为:https://ssc.sjtu.edu.cn/f/56bee0e3。4.28日后不再接受申请。注意荣誉称号、奖学金证书照片需要和所填信息相对应;因就业单位申报特殊表彰指标的学生需要上传就业证明。学院和思政教师将对申请人资质和材料进行审核。如有证书不在身边、未发或公示名单已撤的情况,请找相关发放部门补开证明,就业办将会对所有候选人材料进行公示,接受大家监督。

 

2、评审特殊表彰名额,并分配班级名额(后续步骤请等待通知)

4月29日~5月7日,对于申报特殊表彰名额的同学,学院审核申报者材料并确认参评资格,对具有参评资格的同学,统一由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小组择优评审出最终获评市优、校优的同学。申报特殊表彰名额指标且经审核确实具有参评资格的学生,如果未在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小组评审过程中获评荣誉称号,但符合非特殊表彰群体申报市优或校优评审条件的,可自动转入班级评审序列。

根据各班有效申报人数分配班级名额,申报市优失败的同学自动转入申报校优的序列

 

3、班级评审出候选人

5月8日~5月10日,各班思政教师根据候选人名单以及名额,召开班会进行无记名投票,注意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申报市优失败的同学,自动进入申报校优的候选人名单。思政教师将《电院本科优秀毕业生班级评选结果上报表》上报。

 

4、名单公示,完成后续材料填报(后续步骤请等待通知)

学院在学生办网站公示所有初步获评者名单,获评同学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获评市优毕、特殊表彰指标的学生还需撰写成长成才故事等其他材料,上传电子材料。具体时间待通知。因就业单位而获评特殊表彰指标的同学,还需提交《承诺书》。不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学院有权取消获评资格。

 

5、上报学校

学院上报学校。

 

八、奖励办法:

1、市优秀毕业生由上海市教委颁发“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奖牌,填写“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2、校优秀毕业生由上海交通大学颁发“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奖牌,填写“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自2016届开始,学校向优秀毕业生赠送荣誉绶带,毕业生可永久收藏。相关情况以学校政策为准。

 

九、其他

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毕业生,如不能按时完成学位论文者或就业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及有关奖励。在申报中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参评资格,并根据校纪校规进行相应处分。

 

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就业办

 

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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