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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2021年度秋季专项奖学金评审通知

[ 2021年10月29日 ]

各位同学:


因学校评审要求发生变更,名额分配已更新,原申请数据已清空无效,各专业奖学金以最新版为准。


电院2020-2021年度秋季专项奖学金评选已开始,评选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评选条件

各年级各专业专项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表格,

具体评选条件为: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

5、2020-2021学年无挂科记录。

 

二、评选流程

本次专项奖学金评选流程如下:

1、 填报志愿(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1日15:00);

2、 公示初评名单(2021年11月3日—2021年11月5日);

3、 获评学生提交材料。(材料提交通知将在初评名单公示时发布,请同学们密切关注电院学生办网站,关注后续的公示及材料提交通知)。

 

三、填报志愿安排

1、3个年级对应的报名链接不同,请同学们在自己所在年级的链接内报名。各年级各专业对应的奖学金类别不同,请查看名额分配表确认本专业的奖学金类别和名额后再进行填报志愿,年级不对应则填报无效。

18级志愿填报通道https://ssc.sjtu.edu.cn/f/ca310bcc 

19级志愿填报通道https://ssc.sjtu.edu.cn/f/fff71946 

20级志愿填报通道https://ssc.sjtu.edu.cn/f/71df4952 

 

18级个人历史申报情况查看页面:https://ssc.sjtu.edu.cn/s/e9318f00?tagId=0 

19级个人历史申报情况查看页面:https://ssc.sjtu.edu.cn/s/c94415ca?tagId=0 

20级个人历史申报情况查看页面:https://ssc.sjtu.edu.cn/s/0686a555?tagId=0 


2、填报志愿时每位同学最多可以选报3个志愿,另可以选择是否接受调剂。

 

3、评选时,3个志愿为平行志愿评选原则为综合测评成绩优先,而非志愿优先。评选时将按照综合测评成绩高低依次进行分配,首先为排名靠前的同学分配奖学金,若多个奖学金志愿均能获评,则直接获评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已全部被排名较前的同学获评,则分配第二志愿,依次类推。若三个志愿均全部被排名较前的同学获评,那么如果选择接受调剂,将会分配其他可选奖学金中金额相对最高的奖学金,然后再考虑排名较后的同学的志愿;若未选择接受调剂,则该同学将无法获评任何奖学金。按照上述原则逐个对各专业申请的同学按排名进行分配,排名靠前的同学具有优先选择权。

 

4、请同学们仔细查看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表确认本专业的奖学金类别和名额后再进行填报志愿,若志愿填报时报名链接所在年级错误,则申请无效。若填报的志愿并非所在专业对应的专项奖学金,则该项志愿无效。

 

5、请注意:志愿填报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15:00 。

 

四、注意事项

1、先前获评过2021年度春季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其他秋季专项奖学金(新评+续评)的同学不得再申请本次专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与ABC等奖学金不冲突;


2、对于已在评审过程中的奖学金,先前获得学院推荐资格的同学也不得参评本次专项奖学金(学院推荐名单参见学生办网站),若在志愿填报截止前确定已经落选则可以申报本次专项奖学金。已在评审过程中的奖学金不允许放弃,否则将直接取消奖学金评选资格;


3、根据奖学金评选办法,评选年度内出现挂科的同学不具备奖学金申请资格,请同学们自觉遵守,相互监督。

 

4、本次专项奖学金包含大部分专项奖,不确定后续是否还会有其他专项奖学金,请申报者自行斟酌。

 

5、从电院转出的学生不参加电院的专项奖学金评审。从其他学院转来电院的20级同学不参加本次专项奖学金评审。20级电院内转专业的同学,在填写专业时请填写转专业之前的专业

 

在申报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反馈至seieejiangxuejin@126.com,或到电院3-104当面咨询。



2021年度电院秋季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更新版】



电院学生办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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